自由時報 2009/05/18〔記者林嘉東/台北報導〕
張姓男子不堪屢遭假老婆恐嚇,不惜背上偽造文書罪嫌,也要抖出假結婚來台的印尼籍老婆張玉蓮;警方昨天找到張玉蓮,訊後,將全案依偽造文書、傷害等罪嫌函送法辦。

警方說,住瑞芳鎮的50歲男子張錦順,民國90年至基隆省立醫院探病時,認識時任看護工的41歲印尼籍女子張玉蓮,張女當時要求張某先借款5萬元,讓她辦理相關假結婚的手續,等她回台後會幫張某付清機車貸款。張某同意後,2人遂於民國91年前往印尼辦理假結婚;婚後,張女雖曾至張某租的房屋住過幾次,但不久即不見蹤影。

去年起,張女常去張某住處大吵大鬧,並以控訴遭傷害為由威脅他,張某不堪其擾提出離婚要求,不料,張女卻獅子大開口,要求30萬元台幣,才願意離婚,甚至還嗆張某說:「台灣的法律我很懂,你付我錢就不必到警局自首假結婚,這樣你也不必被關還被罰錢。」張某因拿不出錢來,又不想遭到張女騷擾,日前向台北縣瑞芳警分局瑞濱派出所自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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